鈦合金鑄件表面處理技術之噴砂
2022/2/7 9:44:22
1.一般性要求
用于干燥、噴砂或者其他過程處理的氣體應脫水脫油。
噴砂過程和噴砂后鑄件的處理操作,應佩戴干燥干凈的手套。
2.噴砂材料
采用二氧化硅(SiO2)、三氧化二鋁(Al2O3)或其他供需雙方認可的砂料作為噴砂材料。
二氧化硅(SiO2)和三氧化二鋁(Al2O3)砂料的純凈度應≥95%,其中氧化亞鐵(FeO)含量應≤0.3%,莫氏硬度≥7。根據鑄件表面粗糙度來確定砂料顆粒尺寸,細顆粒40μm~50μm,粗顆粒150μm~400μm。在保證表面質量的情況下,可以選用其他顆粒尺寸。
噴砂所用的砂料應避免油脂污染。噴吹過其他金屬的砂料不能再用于處理鈦合金材料,以免造成污染。
3.噴砂參數
鑄件噴砂用的壓縮空氣或水流,壓力應為0.1 MPa~1.0MPa。根據鑄件的結構及外形尺寸,噴嘴到鑄件表面的距離,保持在20mm~400mm,噴射角度應控制在20°~70°。在滿足噴射質量和操作安全的條件下,可以選用其他距離和角度。
4.噴砂操作
鑄件噴砂前,應先清理表面異物,然后再噴砂。已滲透檢查或加工后的鑄件,應先堿洗或酸洗處理,然后再噴砂。
鑄件清潔后,應在12h內進行噴砂處理。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噴砂時長,以達到均勻一致的表面粗糙度。
鑄件噴砂時,干噴砂操作應在專門的噴砂房或空間內操作。水噴砂應米用專門的液體噴砂裝置。
噴砂時,鑄件應放置于固定的噴砂臺面上,用工裝或鑄件自重固定,應保證鑄件大部分處于可噴砂范圍內。對于無法用工裝固定的小型鑄件,水噴砂時,允許戴專用手套手持。
應根據鑄件結構設計噴砂工藝,按照一定的路線完成噴砂操作,應避免局部區域過噴或欠噴。
具有一定厚度的鑄件適用于噴砂,對厚度較薄(≤2mm)或剛度較差的鑄件,噴砂時,可采用與鑄件單面形狀相吻合的支承工裝來支承。
鑄件局部噴砂時,應對其他區域進行保護處理。
噴砂后,可用清水或非鹵素溶劑清洗,再采用壓縮空氣進行清潔。
5.噴砂質量
噴砂處理后的鑄件應滿足以下要求:
表面粗糙度應達到Ra3.2μm~Ra12.5μm。
表面粗糙度應均勻一致且無氧化皮、無噴砂碎片、無變色、無油脂類材料、無指紋和其他污染物。
如出現上述狀況,應重新噴砂處理。
鑄件發生變形時應在矯正后再次進行噴砂處理。
噴砂所用磨料應定期檢查,并符合2的要求,如不符合應更換噴砂材料。